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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责任督学12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0/12/4 12:32:49阅读数:1357作者:刘小梅


一、工作内容

1.中小学责任督学开展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经常性督导,幼儿园责任督学开展关于安全卫生工作的经常性督导;

2.调研摸底各类检查、考核评估项目与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情况

3.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每人撰写督导案例或论文1篇;

4.责任督学参加市级培训并撰写学习心得;

  5. 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撰写月督导报告。

二、工作要求

1.按照经常性督导的规范要求,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访谈交流等方式掌握督查情况;认真客观填写督查表,做好督导过程的文字、图片、复制记录;及时向学校反馈,提出建议和意见,完成《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

2.完成各类检查、考核评估项目与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情况调查表。

3.按照教育督导案例要求撰写督导案例或论文1篇,选题来自督导实践,小中见大,一般结构上由案例背景、案例描述、案例反思三个部分组成。

4.责任督学参加市级培训须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篇,在规定时间内电子稿发送邮箱jnddslcy@163.com,督导室将择优在平台发布。

5.责任督学撰写月督导报告,中小学责任督学于 12月18  日之前把月督导报告和督查表发送jnddslcy@163.com幼儿园责任督学于12月18日之前发送片区组长,由组长于12月19日统一发送jnjydds@yeah.et163.com。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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