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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责任督学11月主要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11/1 9:40:12阅读数:1826作者:刘小梅


江宁区责任督学11月份主要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

1  开展江宁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项督导;

2  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地考察测评;

3  进课堂听评课1节;

4  撰写月督导报告一份。

二、工作要求

(一)关于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专项督导

1认真学习《关于开展区域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市级督导的通知》(宁教督委办201819号)。

2、按照督导方案(见督导室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并将相关材料发至周录林督学邮箱zll38701@qq.com。

(二)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地考察测评进校园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完成《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地考察测评标准(中小学)》评估。该表请以电子稿的形式发至王晓根督学邮箱zgwxg18204@163.com

(三)  进课堂听评课1节

  推门听课1节,认真记录填写《江宁区责任督学听课评课表》,课后认真评课,并于任课教师交流。听评课表请发至李昌瑜督学邮箱jnddslcy@163.com。

(四)请使用办公移动设备做好督导过程的文字、图片等记录,并及时登录管理系统上传工作记录

(五)向学校发放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反馈督导意见,并于月底报督导室李昌瑜主任处备案由督导室汇总整理并适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及时填写《责任督学工作手册》。

附件:江宁区责任督学督导意见书

江宁区教育督导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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